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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证服务隐私政策
平台:金联汇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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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时间: 2026年08月28日
# 政策版本变更对比分析报告 ## 一、总体评估 本次更新属于 **实质性条款变更**,而非简单的格式调整或微小勘误。虽然政策的主体框架、章节结构、绝大多数条款内容均未发生变动——例如个人信息处理清单、服务方案、用户权利、安全措施等核心内容在两版中基本一致——但在关键的数据处理监督主体和第三方共享描述上出现了明显调整,同时伴随多处细节性的文字修改。 值得注意的是,新版政策文档中仍然全文附载了旧版(2025年12月26日更新)的完整内容,包括旧版的更新/生效日期、旧的“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表述等,形成了新政策主文与旧政策内容并存的文档结构。本文档的变更分析以主文内容变化为焦点,同时亦会对这一文档结构层面的特点予以说明。 整体而言,本次更新对用户隐私保护的实质影响有限,但在合规表述、数据接收方界定、以及运营主体描述等方面进行了重要调整,体现了公司在法律合规层面的持续优化。 ## 二、详细变更点分析 ### 变更 1:移除“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合规监督表述 - **变更类型**:**删除** - **变更内容**: - 旧版:政策开篇明确说明“实证服务通过我们PISA CLOUD个保云服务平台提供,该平台由**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合规指导与监督。” - 新版:整段描述被完全删除,政策开篇不再提及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的任何角色。 - **潜在影响**:这一删除意味着公司不再公开宣称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作为合规监督机构参与服务监督。减少了政府机构背书的感知,但原有监督机制可能已调整为其他形式或通过非公开协议持续存在。 ### 变更 2:调整监督主体表述为“PISA CLOUD个保云平台” - **变更类型**:**修改** - **变更内容**: - 旧版:在服务方案的处理方式中写明“**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对个人信息处理过程的合规性进行全程监督,在监督的过程中,我们将向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报送您匿名化处理后的个人信息……”。 - 新版:改为“**PISA CLOUD个保云平台**对个人信息处理过程的合规性进行全程监督,在监督的过程中,我们将报送您匿名化处理后的个人信息……”,删除了向“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报送的具体指向。 - **潜在影响**:这一修改淡化了政府机构在个人信息处理监督中的直接角色,将监督主体从“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表述为“PISA CLOUD个保云平台”。虽然这一删除淡化了政府机构的直接参与色彩,但匿名化处理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核心机制未变,用户数据的匿名化处理与合规监督流程大概率被保留。 ### 变更 3:删除第三方共享限制中的特定对象 - **变更类型**:**修改** - **变更内容**: - 旧版:“对于这些信息我们不会存储、使用或提供给除**应用机构、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外的其他第三方。” - 新版:“对于这些信息我们不会存储、使用或提供给**其他第三方**。” - **潜在影响**:新表述不再点名允许向“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提供信息,表述更为简化。从保护层面来看,这一删除使被允许的数据接收方范围在字面上被缩减为仅应用机构,看似收紧了数据接收方的范围;但由于旧版中点名的“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也不再出现在新版中,实际的数据流转路径和合规监督机制可能需要用户通过其他渠道了解。 ### 变更 4:未成年人政策监督表述未同步更新 - **变更类型**:**修改**(未变更) - **变更内容**: - 旧版: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中提及“处理过程接受**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全程监督,向其报送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 新版:主文已更新,但附载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中仍保留“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的监督表述,与新版主文的表述不一致。 - **潜在影响**:这一不一致性造成了内部条款间的矛盾,未成年人部分暗示原有监督机制仍然存在,而主文已删除该表述。建议公司后续统一各附件的表述。 ### 变更 5:版本日期更新与文档结构变化 - **变更类型**:**修改** - **变更内容**: - 旧版:更新/生效日期为 **2025年12月10日**,文档更新于2025年12月26日,全文由主政策+附录+未成年人规则构成。 - 新版:更新/生效日期变更为 **2026年8月26日**,文档更新于2026年8月28日。但新版文档在“附录1”完成后又附载了完整的旧版政策(含旧版日期、旧表述的“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内容)。 - **潜在影响**:新版在文档结构上包含了旧版全文,虽然便于用户对比查阅历史版本,但也容易造成阅读混淆——用户可能难以区分哪部分是最新生效的政策,哪部分是历史存档。 ### 变更 6:其他细节与格式调整 - **变更类型**:**修改** - **变更内容**: - 旧版中部分标题存在中文全角括号(如“(一)我们处理的个人信息”),新版中部分标题改为了半角括号加空格格式(如“• 使用实证服务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 文档中多处空格、空行、列表符号等格式有所调整。 - 新版删除了旧版开篇“更新日期/生效日期”信息旁边的额外空白区域。 - **潜在影响**:格式调整本身不影响用户权利与义务,但反映出公司对文档进行了整体审校和排版优化。 ## 三、结论 本次更新的核心变化在于 **调整了合规监督主体的表述**:从明确点名的“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转变为更具平台属性的“PISA CLOUD个保云平台”,同时精简了第三方共享限制中特定机构的名录。这些变更在形式上弱化了政府机构的直接监督色彩,但匿名化处理、5分钟缓存删除、加密传输等核心隐私保护机制均未发生变化,用户数据的实质安全保障水平基本维持不变。此外,新版文档中保留旧版全文的结构虽有助于历史追溯,但客观上增加了阅读门槛,建议后续版本优化文档呈现方式,以提升用户的阅读理解效率。 --- *分析由 DeepSeek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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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更新日期:2025年12月10日生效日期:2025年12月10日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电子邮件:service@eidlink.com电话:4008-185-777为便于用户(以下称“您”)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中更加便利地证明自己的身份,金联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我们”)受个人信息处理者(应用机构)委托,为您提供电子证件安全认证服务(以下称“实证服务”)。 1 更新日期:2026年8月26日生效日期:2026年8月26日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电子邮件:service@eidlink.com电话:4008-185-777为便于用户(以下称“您”)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中更加便利地证明自己的身份,金联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我们”)受个人信息处理者(应用机构)委托,为您提供电子证件安全认证服务(以下称“实证服务”)。
2 实证服务基于您向应用机构提供有关身份证件信息并证明自己的身份,在此我们特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以下称“本政策”),详细说明我们在获取、管理及保护您个人信息方面的政策及措施。 2 实证服务基于您向应用机构提供有关身份证件信息并证明自己的身份,在此我们特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以下称“本政策”),详细说明我们在获取、管理及保护您个人信息方面的政策及措施。
3 实证服务通过我们PISA CLOUD个保云服务平台提供,该平台由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合规指导与监督。
4 实证服务是为应用机构提供通过终端设备完成对最终用户所持电子证件的验真、信息识读及信息保护的服务。 3 实证服务是为应用机构提供通过终端设备完成对最终用户所持电子证件的验真、信息识读及信息保护的服务。
5 应用机构将实证服务SDK集成在其产品或服务内,委托我们处理您电子证件芯片中的个人信息。 4 应用机构将实证服务SDK集成在其产品或服务内,委托我们处理您电子证件芯片中的个人信息。
6 我们深知该信息对您的重要性,我们非常重视您的个人信息保护,并会尽全力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可靠。 5 我们深知该信息对您的重要性,我们非常重视您的个人信息保护,并会尽全力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可靠。
7 我们致力于维持您对我们的信任,在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受委托处理过程中,将恪守以下原则:权责一致原则、目的明确原则、选择同意原则、最小必要原则、确保安全原则、主体参与原则、公开透明原则等。 6 我们致力于维持您对我们的信任,在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受委托处理过程中,将恪守以下原则:权责一致原则、目的明确原则、选择同意原则、最小必要原则、确保安全原则、主体参与原则、公开透明原则等。
8 同时,我们承诺,将按业界成熟的安全标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7 同时,我们承诺,将按业界成熟的安全标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9 在使用实证服务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政策,其中,有关您个人信息权益的条款等重要内容我们已用加粗形式提示,请特别关注。 8 在使用实证服务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政策,其中,有关您个人信息权益的条款等重要内容我们已用加粗形式提示,请特别关注。
10 请务必认真阅读本政策,在确认充分了解并同意后再使用实证服务。 9 请务必认真阅读本政策,在确认充分了解并同意后再使用实证服务。
11 一旦您开始使用实证服务即表示您已充分理解并同意本政策。 10 一旦您开始使用实证服务即表示您已充分理解并同意本政策。
12 为了便于您阅读及理解,我们将专门术语进行了定义,请参见本政策“附录1:定义”来了解这些定义的具体内容。 11 为了便于您阅读及理解,我们将专门术语进行了定义,请参见本政策“附录1:定义”来了解这些定义的具体内容。
13 特别说明:我们希望集成实证服务的应用机构产品以合法合规的方式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但我们并不了解且无法控制任何应用机构以及他们的产品如何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因此也不应为其行为负责。 12 特别说明:我们希望集成实证服务的应用机构产品以合法合规的方式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但我们并不了解且无法控制任何应用机构以及他们的产品如何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因此也不应为其行为负责。
14 我们建议您认真阅读应用机构相关用户协议及隐私政策,在确认充分了解并同意他们如何收集、使用、存储、共享、转让(如适用)您的个人信息后再使用其产品和服务。 13 我们建议您认真阅读应用机构相关用户协议及隐私政策,在确认充分了解并同意他们如何收集、使用、存储、共享、转让(如适用)您的个人信息后再使用其产品和服务。
15 本政策不适用于展示在、链接到或再封装我们的服务的那些适用第三方隐私政策、并由第三方提供的服务。 14 本政策不适用于展示在、链接到或再封装我们的服务的那些适用第三方隐私政策、并由第三方提供的服务。
16 虽然第三方展示在、链接到或再封装我们的服务,但我们并不了解或控制其行为,因此也不为其行为负责; 15 虽然第三方展示在、链接到或再封装我们的服务,但我们并不了解或控制其行为,因此也不为其行为负责;
17 提示您在已查看并接受其隐私政策之前,谨慎访问或使用其服务。 16 提示您在已查看并接受其隐私政策之前,谨慎访问或使用其服务。
18 3 、您具体获得的实证服务内容由应用机构根据其产品需要进行选择,可能因为您所使用的应用版本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果在部分应用版本中不涵盖某些服务内容或未提供特定功能,则本政策中涉及到上述服务/功能及相关个人信息的内容将不适用。 17 3 、您具体获得的实证服务内容由应用机构根据其产品需要进行选择,可能因为您所使用的应用版本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果在部分应用版本中不涵盖某些服务内容或未提供特定功能,则本政策中涉及到上述服务/功能及相关个人信息的内容将不适用。
19 请您务必认真阅读本政策,在确认充分了解并同意后再使用相关产品或服务。 18 请您务必认真阅读本政策,在确认充分了解并同意后再使用相关产品或服务。
20 本政策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1)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2)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3)我们如何存储及保护您的个人信息(4)您的权利(5)我们如何处理儿童的个人信息(6)您的个人信息如何跨境转移(7)本政策如何更新(8)如何联系我们我们珍视您在向我们提供个人信息时对我们的信任,我们将按照本政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并保障您个人信息的安全。 19 本政策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1)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2)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3)我们如何存储及保护您的个人信息(4)您的权利(5)我们如何处理儿童的个人信息(6)您的个人信息如何跨境转移(7)本政策如何更新(8)如何联系我们我们珍视您在向我们提供个人信息时对我们的信任,我们将按照本政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并保障您个人信息的安全。
21 一、我们如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最终用户的身份或者反映最终用户的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 20 一、我们如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最终用户的身份或者反映最终用户的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
22 我们根据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仅收集实现产品功能所必要的信息。 21 我们根据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仅收集实现产品功能所必要的信息。
23 (一)我们处理的个人信息使用实证服务涉及的个人信息•使用实证服务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应用机构将实证服务(SDK)集成在其产品或服务后,在您使用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时,受其委托且获取您的同意和授权后,实证服务将通过您的设备中NFC读取您提供的证件(芯片中)的加密信息,并从密文中解密出证件上的个人信息。 22 (一)我们处理的个人信息使用实证服务涉及的个人信息•使用实证服务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应用机构将实证服务(SDK)集成在其产品或服务后,在您使用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时,受其委托且获取您的同意和授权后,实证服务将通过您的设备中NFC读取您提供的证件(芯片中)的加密信息,并从密文中解密出证件上的个人信息。
24 对于不同证件类型,解密出的个人信息有所不同,请见附录1。 23 对于不同证件类型,解密出的个人信息有所不同,请见附录1。
25 实证服务SDK功能介绍产品功能类型产品功能名称SDK类型个人信息类型及字段是否必选收集方式适用系统版本用途和目的基本功能证件芯片验真与信息识读身份认证类证件全要素信息、人像照片是SDK直接采集iOS、Android以及HarmonyOS Next进行用户身份识别认证\*设备授权码是(仅部分版本收集)开发者传输共享Android、HarmonyOS Next在线授权激活指定设备、校验设备是否有使用权限。 24 实证服务SDK功能介绍产品功能类型产品功能名称SDK类型个人信息类型及字段是否必选收集方式适用系统版本用途和目的基本功能证件芯片验真与信息识读身份认证类证件全要素信息、人像照片是SDK直接采集iOS、Android以及HarmonyOS Next进行用户身份识别认证\*设备授权码是(仅部分版本收集)开发者传输共享Android、HarmonyOS Next在线授权激活指定设备、校验设备是否有使用权限。
26 拓展功能证件芯片信息识读日志统计分析类设备硬件信息:设备型号; 25 拓展功能证件芯片信息识读日志统计分析类设备硬件信息:设备型号;
27 操作系统信息:操作系统版本、系统名称否SDK直接采集iOS、Android以及HarmonyOS Next保证服务在不同设备上的兼容性,便于排查问题,提升体验。 26 操作系统信息:操作系统版本、系统名称否SDK直接采集iOS、Android以及HarmonyOS Next保证服务在不同设备上的兼容性,便于排查问题,提升体验。
28 关于本服务的个人信息处理清单如下,具体以应用机构选择的服务方案为准:服务方案实证服务Ⅰ实证服务Ⅱ个人信息类型(1)证件全要素信息、人像照片(2)\设备授权码(部分版本收集) (1)姓名和证件号码(2)\设备授权码(部分版本收集)处理目的证件验真、证件信息识读证件验真、证件信息识读处理方式加密传输和必要处理: (1)识读证件芯片中信息,并返回给应用机构。 27 关于本服务的个人信息处理清单如下,具体以应用机构选择的服务方案为准:服务方案实证服务Ⅰ实证服务Ⅱ个人信息类型(1)证件全要素信息、人像照片(2)\设备授权码(部分版本收集) (1)姓名和证件号码(2)\设备授权码(部分版本收集)处理目的证件验真、证件信息识读证件验真、证件信息识读处理方式加密传输和必要处理: (1)识读证件芯片中信息,并返回给应用机构。
29 (2)我们将根据应用机构的业务需要,将您的芯片识读到的信息进行整合,生成识读凭证,并返回给应用机构。 28 (2)我们将根据应用机构的业务需要,将您的芯片识读到的信息进行整合,生成识读凭证,并返回给应用机构。
30 (3)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对个人信息处理过程的合规性进行全程监督,在监督的过程中,我们将向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报送您匿名化处理后的个人信息,生成监督凭证,并返回给应用机构。 29 (3)PISA CLOUD个保云平台对个人信息处理过程的合规性进行全程监督,在监督的过程中,我们将报送您匿名化处理后的个人信息,生成监督凭证,并返回给应用机构。
31 (4)以上信息我们将缓存5分钟,用于应用机构查询获取,5分钟后将永久删除,对于这些信息我们不会存储、使用或提供给除应用机构、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外的其他第三方。 30 (4)以上信息我们将缓存5分钟,用于应用机构查询获取,5分钟后将永久删除,对于这些信息我们不会存储、使用或提供给其他第三方。
32 加密传输和必要处理: (1)识读证件芯片中信息,并返回给应用机构。 31 加密传输和必要处理: (1)识读证件芯片中信息,并返回给应用机构。
33 (2)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对个人信息处理过程的合规性进行全程监督,在监督的过程中,我们将向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报送您匿名化处理后的个人信息,生成监督凭证,并返回给应用机构。 32 (2)PISA CLOUD个保云平台对个人信息处理过程的合规性进行全程监督,在监督的过程中,我们将报送您匿名化处理后的个人信息,生成监督凭证,并返回给应用机构。
34 (3)以上信息我们将缓存5分钟,用于应用机构查询获取,5分钟后将永久删除,对于这些信息我们不会存储、使用或提供给除应用机构、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外的其他第三方。 33 (3)以上信息我们将缓存5分钟,用于应用机构查询获取,5分钟后将永久删除,对于这些信息我们不会存储、使用或提供给其他第三方。
35 设备权限网络、NFC网络、NFC接入方式客户端:SDK、微信小程序插件服务端:API客户端:SDK、微信小程序插件服务端:API敏感个人信息处理的必要性说明请您知悉并理解,个人身份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 34 设备权限网络、NFC网络、NFC接入方式客户端:SDK、微信小程序插件服务端:API客户端:SDK、微信小程序插件服务端:API敏感个人信息处理的必要性说明请您知悉并理解,个人身份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
36 鉴于我们无法直接向您申请“授权同意”,故当您通过NFC读取您的证件芯片,我们即作为您进行“单独同意”的行为授权。 35 鉴于我们无法直接向您申请“授权同意”,故当您通过NFC读取您的证件芯片,我们即作为您进行“单独同意”的行为授权。
37 我们会基于您的同意及应用机构的委托,为您提供您需要的服务,处理您的敏感个人信息,该等处理活动不会对您的权益造成不利的影响。 36 我们会基于您的同意及应用机构的委托,为您提供您需要的服务,处理您的敏感个人信息,该等处理活动不会对您的权益造成不利的影响。
38 我们会依法采取与相关敏感个人信息风险水平所匹配的安全和技术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 37 我们会依法采取与相关敏感个人信息风险水平所匹配的安全和技术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
39 特别提示您注意:仅在应用机构集成实证服务( SDK )调用我们提供的服务且成功识读到您的证件芯片时,上述信息才会被上报至我们的服务,否则我们不会也无法获取到您的前述信息。 38 特别提示您注意:仅在应用机构集成实证服务( SDK )调用我们提供的服务且成功识读到您的证件芯片时,上述信息才会被上报至我们的服务,否则我们不会也无法获取到您的前述信息。
40 使用实证服务(SDK)各项功能及服务涉及的系统权限各项业务功能对系统权限的调用(经过您的授权后我们会开启相关权限,您可以随时在系统中取消授权,您取消授权会导致您无法使用相关的业务功能,但不会导致您无法使用其他业务功能)设备权限功能及服务权限授权方式权限授权范围NFC读取证件芯片内密文信息授权方式由设备系统开发方以及应用决定; 39 使用实证服务(SDK)各项功能及服务涉及的系统权限各项业务功能对系统权限的调用(经过您的授权后我们会开启相关权限,您可以随时在系统中取消授权,您取消授权会导致您无法使用相关的业务功能,但不会导致您无法使用其他业务功能)设备权限功能及服务权限授权方式权限授权范围NFC读取证件芯片内密文信息授权方式由设备系统开发方以及应用决定;
41 当您同意即向应用授予该权限时开启所有业务均需获取访问网络访问实证服务,从而对证件芯片内密文信息进行解析授权方式由设备系统开发方以及应用决定; 40 当您同意即向应用授予该权限时开启所有业务均需获取访问网络访问实证服务,从而对证件芯片内密文信息进行解析授权方式由设备系统开发方以及应用决定;
42 当您同意即向应用授予该权限时开启所有业务均需获取\*获取设备授权码用于识别终端设备是否有权限使用实证服务授权方式由设备系统开发者以及应用决定仅针对包终端的设备获取相应权限\*本地文件存储权限用于存储、读取终端设备服务授权凭证授权方式由设备系统开发者以及应用决定仅针对包终端的设备获取相应权限在不同设备中,权限显示方式及关闭方式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请您参考设备及系统开发方说明或指引。 41 当您同意即向应用授予该权限时开启所有业务均需获取\*获取设备授权码用于识别终端设备是否有权限使用实证服务授权方式由设备系统开发者以及应用决定仅针对包终端的设备获取相应权限\*本地文件存储权限用于存储、读取终端设备服务授权凭证授权方式由设备系统开发者以及应用决定仅针对包终端的设备获取相应权限在不同设备中,权限显示方式及关闭方式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请您参考设备及系统开发方说明或指引。
43 \ *通常情况下,您使用自己的手机使用应用机构服务时,实证服务不会获取设备授权码,除非您使用的是被设备系统开发方或应用机构指定服务的设备。 42 \ *通常情况下,您使用自己的手机使用应用机构服务时,实证服务不会获取设备授权码,除非您使用的是被设备系统开发方或应用机构指定服务的设备。
44 (二)改善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开展内部审计、数据分析和研究我们使用每次业务的信息来提供并改进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并进行必要的业务运营,例如运营产品或提供服务,评估、维护和改进产品和服务的性能,提供客户支持等,业务信息包含用户每次使用服务的时间、应用机构名称等,业务信息不会包含用户的任何身份识别信息。 43 (二)改善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开展内部审计、数据分析和研究我们使用每次业务的信息来提供并改进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并进行必要的业务运营,例如运营产品或提供服务,评估、维护和改进产品和服务的性能,提供客户支持等,业务信息包含用户每次使用服务的时间、应用机构名称等,业务信息不会包含用户的任何身份识别信息。
45 为改进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我们也可能会对产品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 44 为改进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我们也可能会对产品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
46 同时,我们可能会与公众共享这些统计信息,以展示我们服务的整体使用趋势,但这些统计信息将不会包含用户的任何身份识别信息。 45 同时,我们可能会与公众共享这些统计信息,以展示我们服务的整体使用趋势,但这些统计信息将不会包含用户的任何身份识别信息。
47 我们会将所收集到的信息用于大数据分析。 46 我们会将所收集到的信息用于大数据分析。
48 例如,我们将收集到的信息用于分析形成不包含任何个人信息的统计类产品。 47 例如,我们将收集到的信息用于分析形成不包含任何个人信息的统计类产品。
49 我们可能对外公开并与我们的合作伙伴分享经统计加工后不含身份识别内容的大数据分析信息。 48 我们可能对外公开并与我们的合作伙伴分享经统计加工后不含身份识别内容的大数据分析信息。
50 提示您注意,当我们要将信息用于本政策未载明的其它用途时,会事先征求您的同意。 49 提示您注意,当我们要将信息用于本政策未载明的其它用途时,会事先征求您的同意。
51 (三)事先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请您注意,在以下情形中,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无需事先征得您的授权同意: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50 (三)事先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请您注意,在以下情形中,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无需事先征得您的授权同意: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52 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51 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53 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52 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54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53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55 依照本法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54 依照本法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5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7 二、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一)共享我们将严格根据服务方案的处理流程处理并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56 二、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一)共享我们将严格根据服务方案的处理流程处理并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58 我们在完成您的证件信息识读后,将会根据应用机构的委托处理范围,向其返回您的个人信息。 57 我们在完成您的证件信息识读后,将会根据应用机构的委托处理范围,向其返回您的个人信息。
59 鉴于该项服务的特殊性,如您不同意共享相应信息,请不要通过NFC读取您的证件芯片。 58 鉴于该项服务的特殊性,如您不同意共享相应信息,请不要通过NFC读取您的证件芯片。
60 当您通过NFC读取您的证件芯片,我们即作为您进行“单独同意”的行为授权。 59 当您通过NFC读取您的证件芯片,我们即作为您进行“单独同意”的行为授权。
61 除非经过应用机构及您本人事先授权同意,我们不会向任何机构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60 除非经过应用机构及您本人事先授权同意,我们不会向任何机构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62 此外,在实证服务SDK中,为了通过OCR识别功能实现扫描获取机读码的目的,我们引用了第三方插件。 61 此外,在实证服务SDK中,为了通过OCR识别功能实现扫描获取机读码的目的,我们引用了第三方插件。
63 这些第三方插件,仅会在处理目的实现范围内收集业务数据,不会收集您的个人信息。 62 这些第三方插件,仅会在处理目的实现范围内收集业务数据,不会收集您的个人信息。
64 具体情况,可参见附件《实证服务引用第三方插件情况说明》 (二)转让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事先获得应用机构及您的明确授权或同意; 63 具体情况,可参见附件《实证服务引用第三方插件情况说明》 (二)转让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事先获得应用机构及您的明确授权或同意;
65 满足法律法规、法律程序的要求或强制性的政府要求或司法裁定; 64 满足法律法规、法律程序的要求或强制性的政府要求或司法裁定;
66 如果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涉及合并、分立、清算、资产或业务的收购或出售等交易,您的个人信息有可能作为此类交易的一部分而被转移,我们将确保该等信息在转移时的机密性,并尽最大可能确保新的持有您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本政策的约束,否则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 65 如果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涉及合并、分立、清算、资产或业务的收购或出售等交易,您的个人信息有可能作为此类交易的一部分而被转移,我们将确保该等信息在转移时的机密性,并尽最大可能确保新的持有您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本政策的约束,否则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
67 (三)公开披露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下,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获得您的明确同意; 66 (三)公开披露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下,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获得您的明确同意;
68 基于法律法规、法律程序、诉讼或政府主管部门强制性要求下。 67 基于法律法规、法律程序、诉讼或政府主管部门强制性要求下。
69 (四)共享、转让、公开披露个人信息时事先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在以下情形中,共享、转让、公开披露个人信息无需事先征得您的授权同意: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68 (四)共享、转让、公开披露个人信息时事先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在以下情形中,共享、转让、公开披露个人信息无需事先征得您的授权同意: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70 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69 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71 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70 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72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71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73 依照本法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72 依照本法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7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5 三、我们如何保存及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一)保存期限您在使用实证服务时,每次获取的证件信息加密后缓存5分钟,用于您授权的应用机构查询并生成识读凭证使用,5分钟后我们将永久删除本次读取的证件信息。 74 三、我们如何保存及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一)保存期限您在使用实证服务时,每次获取的证件信息加密后缓存5分钟,用于您授权的应用机构查询并生成识读凭证使用,5分钟后我们将永久删除本次读取的证件信息。
76 (二)保存地域您的个人信息原则上均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75 (二)保存地域您的个人信息原则上均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77 如我们需要向境外传输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并通过【六、您的个人信息如何进行跨境转移】的约定保证您的个人信息安全。 76 如我们需要向境外传输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并通过【六、您的个人信息如何进行跨境转移】的约定保证您的个人信息安全。
78 (三)安全措施我们会以业界成熟的安全标准和规范收集、使用、存储和传输用户信息,并通过本政策告知您相关信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 77 (三)安全措施我们会以业界成熟的安全标准和规范收集、使用、存储和传输用户信息,并通过本政策告知您相关信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
79 我们非常重视信息安全。 78 我们非常重视信息安全。
80 我们成立了专责团队负责研发和应用多种安全技术和程序等,我们会对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关键安全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我们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安全事件处置机制等。 79 我们成立了专责团队负责研发和应用多种安全技术和程序等,我们会对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关键安全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我们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安全事件处置机制等。
81 我们会采取适当的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手段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以防止您的信息丢失、遭到被未经授权的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毁损、丢失或泄漏。 80 我们会采取适当的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手段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以防止您的信息丢失、遭到被未经授权的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毁损、丢失或泄漏。
82 我们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81 我们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83 我们会使用加密技术确保数据的保密性; 82 我们会使用加密技术确保数据的保密性;
84 我们会使用受信赖的保护机制防止数据遭到恶意攻击。 83 我们会使用受信赖的保护机制防止数据遭到恶意攻击。
85 我们会对员工进行数据安全的意识培养和安全能力的培训和考核,加强员工对于保护个人信息重要性的认识。 84 我们会对员工进行数据安全的意识培养和安全能力的培训和考核,加强员工对于保护个人信息重要性的认识。
86 我们会对处理个人信息的员工进行身份认证及权限控制,并会与有可能接触您个人信息的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明确岗位职责及行为准则,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可访问个人信息。 85 我们会对处理个人信息的员工进行身份认证及权限控制,并会与有可能接触您个人信息的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明确岗位职责及行为准则,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可访问个人信息。
87 对于违规员工,我们会严格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6 对于违规员工,我们会严格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8 我们提醒您注意,应用机构作为委托方,应当有自己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且应用机构独立对其向您告知并获取授权、以及其自身后续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负责。 87 我们提醒您注意,应用机构作为委托方,应当有自己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且应用机构独立对其向您告知并获取授权、以及其自身后续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负责。
89 我们会努力去要求这些主体对您的个人信息采取保护措施,但我们无法保证这些主体一定会按照我们的要求采取保护措施,亦不对这些主体的行为及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88 我们会努力去要求这些主体对您的个人信息采取保护措施,但我们无法保证这些主体一定会按照我们的要求采取保护措施,亦不对这些主体的行为及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90 如果您发现这些应用机构或第三方开发的应用存在风险时,建议您终止相关操作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89 如果您发现这些应用机构或第三方开发的应用存在风险时,建议您终止相关操作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91 若我们发现应用机构违反与我们的约定或法律法规使用个人信息,我们将立即停止提供处理服务,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90 若我们发现应用机构违反与我们的约定或法律法规使用个人信息,我们将立即停止提供处理服务,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92 我们也请您理解,在互联网行业由于技术的限制和飞速发展以及可能存在的各种恶意攻击手段,即便我们竭尽所能加强安全措施,也不可能始终保证信息的百分之百安全。 91 我们也请您理解,在互联网行业由于技术的限制和飞速发展以及可能存在的各种恶意攻击手段,即便我们竭尽所能加强安全措施,也不可能始终保证信息的百分之百安全。
93 请您了解,您使用我们的服务时所用的应用机构产品或服务、系统和通讯网络,有可能在我们控制之外的其他环节而出现安全问题。 92 请您了解,您使用我们的服务时所用的应用机构产品或服务、系统和通讯网络,有可能在我们控制之外的其他环节而出现安全问题。
94 (四)安全事件通知我们会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我们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93 (四)安全事件通知我们会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我们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95 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属于公司级重大安全事件,我们会负责定期组织工作组成员进行安全预案演练,防止此类安全事件发生。 94 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属于公司级重大安全事件,我们会负责定期组织工作组成员进行安全预案演练,防止此类安全事件发生。
96 若一旦不幸发生,我们将按照最高优先级启动应急预案,组成紧急应急小组,在最短时间内追溯原因并减少损失。 95 若一旦不幸发生,我们将按照最高优先级启动应急预案,组成紧急应急小组,在最短时间内追溯原因并减少损失。
97 在不幸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后,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理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等。 96 在不幸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后,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理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等。
98 我们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站内通知、短信通知、电话或邮件等您预留的联系方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 97 我们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站内通知、短信通知、电话或邮件等您预留的联系方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
99 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98 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100 四、您的个人信息主体权利按照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通行做法,我们保障您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行使以下权利:查阅权、更正及补充权、复制权、帐号注销权鉴于您通过应用机构提供的服务使用实证服务(SDK)且我们并不留存您的个人信息,为保障您查阅、更正、补充、复制个人信息以及注销应用帐号的权利实现,我们在其他与应用机构的约定中,要求应用机构承诺提供便于操作的实现方式。 99 四、您的个人信息主体权利按照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通行做法,我们保障您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行使以下权利:查阅权、更正及补充权、复制权、帐号注销权鉴于您通过应用机构提供的服务使用实证服务(SDK)且我们并不留存您的个人信息,为保障您查阅、更正、补充、复制个人信息以及注销应用帐号的权利实现,我们在其他与应用机构的约定中,要求应用机构承诺提供便于操作的实现方式。
101 如您要查阅、更正、补充、复制个人信息或注销应用机构应用帐号,应通过应用机构提供的上述权利方式实现。 100 如您要查阅、更正、补充、复制个人信息或注销应用机构应用帐号,应通过应用机构提供的上述权利方式实现。
102 删除权鉴于最终您通过应用机构提供的服务使用实证服务(SDK)且我们并不留存您的个人信息,为保障您删除个人信息的权利实现,我们在其他与应用机构的约定中,要求应用机构承诺提供便于操作的实现方式。 101 删除权鉴于最终您通过应用机构提供的服务使用实证服务(SDK)且我们并不留存您的个人信息,为保障您删除个人信息的权利实现,我们在其他与应用机构的约定中,要求应用机构承诺提供便于操作的实现方式。
103 如您要删除个人信息,应通过应用机构提供的上述权利方式实现。 102 如您要删除个人信息,应通过应用机构提供的上述权利方式实现。
104 撤回同意每个业务功能需要一些基本的个人信息才能得以完成。 103 撤回同意每个业务功能需要一些基本的个人信息才能得以完成。
105 对于额外收集的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您可以随时给予或收回授权同意。 104 对于额外收集的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您可以随时给予或收回授权同意。
106 您可以在设备系统中直接关闭本政策说明的我们可能调用的设备系统权限,或应用机构提供的其他授权设置(如适用),改变同意范围或撤回授权。 105 您可以在设备系统中直接关闭本政策说明的我们可能调用的设备系统权限,或应用机构提供的其他授权设置(如适用),改变同意范围或撤回授权。
107 当您撤回同意后,我们无法继续为您提供撤回同意所对应的服务,也将不再使用您相应的个人信息。 106 当您撤回同意后,我们无法继续为您提供撤回同意所对应的服务,也将不再使用您相应的个人信息。
108 但您撤回同意的决定,不会影响此前基于您同意而开展的个人信息处理。 107 但您撤回同意的决定,不会影响此前基于您同意而开展的个人信息处理。
109 可携带权为保障您转移个人信息的权利实现,我们在其他与应用机构的约定中,要求应用机构承诺提供便于操作的实现方式。 108 可携带权为保障您转移个人信息的权利实现,我们在其他与应用机构的约定中,要求应用机构承诺提供便于操作的实现方式。
110 如您要转移个人信息,应通过应用机构提供的上述权利方式实现。 109 如您要转移个人信息,应通过应用机构提供的上述权利方式实现。
111 获得解释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我们就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作出解释说明。 110 获得解释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我们就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作出解释说明。
112 您可以通过【九、如何联系我们】中的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111 您可以通过【九、如何联系我们】中的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113 在以下情形中,我们将无法响应您的上述请求: 1、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112 在以下情形中,我们将无法响应您的上述请求: 1、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114 2、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113 2、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115 3、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114 3、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116 4、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判决等直接相关的; 115 4、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判决等直接相关的;
117 5、我们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116 5、我们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118 6、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您本人同意的; 117 6、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您本人同意的;
119 7、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您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118 7、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您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120 8、涉及商业秘密的。 119 8、涉及商业秘密的。
121 五、我们如何处理儿童的个人信息实证服务主要面向成年人。 120 五、我们如何处理儿童的个人信息实证服务主要面向成年人。
122 如果您是未满14周岁的儿童,请务必在使用已集成实证服务的移动应用前,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监护、指导下共同仔细阅读应用的隐私政策及本政策,并在征得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使用应用或提供个人信息。 121 如果您是未满14周岁的儿童,请务必在使用已集成实证服务的移动应用前,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监护、指导下共同仔细阅读应用的隐私政策及本政策,并在征得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使用应用或提供个人信息。
123 我们只会在受到法律允许、父母或监护人同意或者保护儿童所必要的情况下收集、使用、公开披露儿童的个人信息。 122 我们只会在受到法律允许、父母或监护人同意或者保护儿童所必要的情况下收集、使用、公开披露儿童的个人信息。
124 如果我们发现在未事先获得可证实的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儿童的个人信息,将会采取措施尽快删除相关信息。 123 如果我们发现在未事先获得可证实的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儿童的个人信息,将会采取措施尽快删除相关信息。
125 如果任何时候监护人有理由相信我们在未获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儿童的个人信息,请通过本文件中预留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我们会积极配合联系应用机构采取措施尽快删除相关数据。 124 如果任何时候监护人有理由相信我们在未获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儿童的个人信息,请通过本文件中预留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我们会积极配合联系应用机构采取措施尽快删除相关数据。
126 详细内容请见《实证服务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125 详细内容请见《实证服务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127 六、您的个人信息如何进行跨境转移实证服务部署在中国境内。 126 六、您的个人信息如何进行跨境转移实证服务部署在中国境内。
128 若应用机构向中国境内的用户提供服务,我们原则上仅为数据存储在中国境内的应用机构提供服务。 127 若应用机构向中国境内的用户提供服务,我们原则上仅为数据存储在中国境内的应用机构提供服务。
129 但鉴于用户通过应用机构提供的服务使用实证服务,我们无法确认应用机构提供服务的位置以及后续是否进行跨境转移,用户应通过应用机构的隐私政策了解个人信息如何进行跨境转移。 128 但鉴于用户通过应用机构提供的服务使用实证服务,我们无法确认应用机构提供服务的位置以及后续是否进行跨境转移,用户应通过应用机构的隐私政策了解个人信息如何进行跨境转移。
130 如我们为数据存储在中国境外的应用机构提供服务,我们将通过合同明确要求对方严格按照不低于中国大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权责义务。 129 如我们为数据存储在中国境外的应用机构提供服务,我们将通过合同明确要求对方严格按照不低于中国大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权责义务。
131 同时,我们会将与在中国境外的应用机构合作的相关情况,通过声明或公告形式,发布在公司官网上。 130 同时,我们会将与在中国境外的应用机构合作的相关情况,通过声明或公告形式,发布在公司官网上。
132 七、转委托我们不会在未经应用机构及其用户授权的情况下,对所处理的个人信息进行转委托处理。 131 七、转委托我们不会在未经应用机构及其用户授权的情况下,对所处理的个人信息进行转委托处理。
133 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确需进行转委托处理的,会通过合作协议与应用机构约定具体转委托事项。 132 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确需进行转委托处理的,会通过合作协议与应用机构约定具体转委托事项。
134 同时通过应用机构的隐私政策等方式告知用户,并征得用户的明示同意。 133 同时通过应用机构的隐私政策等方式告知用户,并征得用户的明示同意。
135 八、本政策如何更新本政策可能变更。 134 八、本政策如何更新本政策可能变更。
136 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削减您按照本政策所应享有的权利。 135 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削减您按照本政策所应享有的权利。
137 我们会在本页面上发布对本政策所做的任何变更。 136 我们会在本页面上发布对本政策所做的任何变更。
138 对于重大变更,我们会在金联汇通官方网站的主要曝光页面向您公示,并以任何可触达的方式通知您。 137 对于重大变更,我们会在金联汇通官方网站的主要曝光页面向您公示,并以任何可触达的方式通知您。
139 若您不同意该等变更可以停止使用实证服务,若您继续使用实证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接受修订后的本政策的约束,对此变更的完整、合法、在使用实证服务期间持续有效的授权同意。 138 若您不同意该等变更可以停止使用实证服务,若您继续使用实证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接受修订后的本政策的约束,对此变更的完整、合法、在使用实证服务期间持续有效的授权同意。
140 若您不同意该等变更,可以停止使用实证服务。 139 若您不同意该等变更,可以停止使用实证服务。
141 本政策所指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我们的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 140 本政策所指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我们的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
142 如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处理的个人信息类型、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等; 141 如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处理的个人信息类型、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等;
143 我们在所有权结构、组织架构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 142 我们在所有权结构、组织架构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
144 如业务调整、破产并购等引起的所有者变更等; 143 如业务调整、破产并购等引起的所有者变更等;
145 个人信息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 144 个人信息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
146 用户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145 用户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147 我们负责处理个人信息安全的责任部门、联络方式及投诉渠道发生变化时; 146 我们负责处理个人信息安全的责任部门、联络方式及投诉渠道发生变化时;
148 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报告表明存在高风险时。 147 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报告表明存在高风险时。
149 本政策更新后,我们会将本政策的旧版本存档,供您查阅。 148 本政策更新后,我们会将本政策的旧版本存档,供您查阅。
150 九、如何联系我们如您对于本政策或相关事宜有任何问题,特别是认为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随时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149 九、如何联系我们如您对于本政策或相关事宜有任何问题,特别是认为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随时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151 我们将尽快审核所涉问题,并按照使用的数据保护法律的要求和期限( 15天内)及时予以回复。 150 我们将尽快审核所涉问题,并按照使用的数据保护法律的要求和期限( 15天内)及时予以回复。
152 电子邮件:service@eidlink.com电话:4008-185-777客服电话:17600664557(对本服务有任何问题或建议,均可联系客服电话)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刘海龙13911236125附录1 1.1实证服务是应用机构通过终端设备完成对用户个人所持电子证件的真伪核验、个人身份信息识读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过程。 151 电子邮件:service@eidlink.com电话:4008-185-777客服电话:17600664557(对本服务有任何问题或建议,均可联系客服电话)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刘海龙13911236125附录1 1.1实证服务是应用机构通过终端设备完成对用户个人所持电子证件的真伪核验、个人身份信息识读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过程。
153 1.2电子证件(简称“证件”)电子证件是指个人身份证件类、旅行证件类通过安全芯片实现密码防伪的证件。 152 1.2电子证件(简称“证件”)电子证件是指个人身份证件类、旅行证件类通过安全芯片实现密码防伪的证件。
154 其中:身份证件类包括大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153 其中:身份证件类包括大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155 旅行证件类包括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台胞证、回乡证、非中国籍回乡证。 154 旅行证件类包括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台胞证、回乡证、非中国籍回乡证。
156 1.3电子证件信息(简称“证件信息”)身份证类证件个人信息包括:字段信息身份证类大陆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证件号码√ √ √ √住址√ √ √英文名称√有效起始日期√ √ √ √有效结束日期√ √ √ √签发机关√ √ √ √国家或地区代码√民族√头像照片√ √ √ √通行证号码√ √ √签发次数√ √ √国籍√当次申请受理机关代码√证件版本号√旅行证件类证件信息包括:字段信息旅行证件类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台胞证回乡证非中国籍回乡证姓名√ √ √ √ √ √性别√ √ √ √ √ √出生日期√ √ √ √ √ √证件号码√ √ √ √ √ √英文名称√ √ √ √ √ √有效结束日期√ √ √ √ √ √国家或地区代码√机读码√ √ √ √ √ √头像照片√ √ √ √ √ √通行证号码√ √ √签发次数√ √ √其它名称√ √ √ √ √ √国籍√ √个人号码√ √有效起始日期√签发机关√注:由于证件芯片未记录完整,部分参数可能无法获取到,在表格中以蓝色打勾标出。 155 1.3电子证件信息(简称“证件信息”)身份证类证件个人信息包括:字段信息身份证类大陆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证件号码√ √ √ √住址√ √ √英文名称√有效起始日期√ √ √ √有效结束日期√ √ √ √签发机关√ √ √ √国家或地区代码√民族√头像照片√ √ √ √通行证号码√ √ √签发次数√ √ √国籍√当次申请受理机关代码√证件版本号√旅行证件类证件信息包括:字段信息旅行证件类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台胞证回乡证非中国籍回乡证姓名√ √ √ √ √ √性别√ √ √ √ √ √出生日期√ √ √ √ √ √证件号码√ √ √ √ √ √英文名称√ √ √ √ √ √有效结束日期√ √ √ √ √ √国家或地区代码√机读码√ √ √ √ √ √头像照片√ √ √ √ √ √通行证号码√ √ √签发次数√ √ √其它名称√ √ √ √ √ √国籍√ √个人号码√ √有效起始日期√签发机关√注:由于证件芯片未记录完整,部分参数可能无法获取到,在表格中以蓝色打勾标出。
157 1.4应用机构向用户提供服务时,经用户明确授权同意,有权通过实证服务获取用户的全部或部分证件信息并核实用户身份的机构。 156 1.4应用机构向用户提供服务时,经用户明确授权同意,有权通过实证服务获取用户的全部或部分证件信息并核实用户身份的机构。
158 更新日期:2025年3月24日生效日期:2025年3月24日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电子邮件:service@eidlink.com电话:4008-185-777我们致力于保护使用我们产品或服务的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157 更新日期:2025年3月24日生效日期:2025年3月24日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电子邮件:service@eidlink.com电话:4008-185-777我们致力于保护使用我们产品或服务的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159 《实证服务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为《实证服务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以下简称“《隐私政策》”)的组成部分,旨在向监护人(以下简称“您”)和未成年人说明我们如何收集、使用、存储和处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以及我们为您与未成年人提供的访问、更正、删除和保护这些信息的方式。 158 《实证服务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为《实证服务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以下简称“《隐私政策》”)的组成部分,旨在向监护人(以下简称“您”)和未成年人说明我们如何收集、使用、存储和处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以及我们为您与未成年人提供的访问、更正、删除和保护这些信息的方式。
160 除另有约定外,本规则所用术语和缩略词与《隐私政策》中的术语和缩略词具有相同的涵义。 159 除另有约定外,本规则所用术语和缩略词与《隐私政策》中的术语和缩略词具有相同的涵义。
161 本规则与《隐私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则为准。 160 本规则与《隐私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则为准。
162 若未提及内容,适用《隐私政策》相关规定。 161 若未提及内容,适用《隐私政策》相关规定。
163 我们提醒您,本规则中与您和您监护的未成年人的权益(可能)密切相关的重要条款,我们已采用加粗字体来特别提醒您,请您重点查阅。 162 我们提醒您,本规则中与您和您监护的未成年人的权益(可能)密切相关的重要条款,我们已采用加粗字体来特别提醒您,请您重点查阅。
164 请您了解,基于实证服务的特殊性,我司在未完成对个人证件信息进行处理前,无法判定所收集、处理的个人信息是否为未成年人信息。 163 请您了解,基于实证服务的特殊性,我司在未完成对个人证件信息进行处理前,无法判定所收集、处理的个人信息是否为未成年人信息。
165 故所有对于是否为未成年人信息的判定信息,均需在完成对于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后。 164 故所有对于是否为未成年人信息的判定信息,均需在完成对于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后。
166 我们希望请您与我们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指导、提醒和要求他们在未经您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提供任何个人信息。 165 我们希望请您与我们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指导、提醒和要求他们在未经您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提供任何个人信息。
167 一、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在使用实证服务时,我们对其个人信息的处理活动。 166 一、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在使用实证服务时,我们对其个人信息的处理活动。
168 二、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收集监护人同意原则:未成年人使用已集成实证服务的移动应用前,必须根据应用机构相关要求及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监护、指导下,共同仔细阅读应用的隐私政策及本规则,并在征得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使用应用的相关功能或提供个人信息。 167 二、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收集监护人同意原则:未成年人使用已集成实证服务的移动应用前,必须根据应用机构相关要求及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监护、指导下,共同仔细阅读应用的隐私政策及本规则,并在征得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使用应用的相关功能或提供个人信息。
169 取得监护人同意的方式,由应用机构制定并实施。 168 取得监护人同意的方式,由应用机构制定并实施。
170 收集限制:我们仅在法律允许、监护人同意或者保护未成年人所必要的情况下收集其个人信息。 169 收集限制:我们仅在法律允许、监护人同意或者保护未成年人所必要的情况下收集其个人信息。
171 收集时遵循最小必要原则,仅收集实现实证服务功能所需的信息(即证件识读所必须的芯片信息),如使用实证服务涉及的证件信息,且具体收集内容以应用机构选择的服务方案为准。 170 收集时遵循最小必要原则,仅收集实现实证服务功能所需的信息(即证件识读所必须的芯片信息),如使用实证服务涉及的证件信息,且具体收集内容以应用机构选择的服务方案为准。
172 我们将根据应用机构的要求,向其提供相应信息或删除相应信息。 171 我们将根据应用机构的要求,向其提供相应信息或删除相应信息。
173 三、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使用与共享使用目的明确:使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仅用于为其提供实证服务,如证件验真、信息识读,且处理方式严格按照既定服务方案执行,包括加密传输、必要处理等。 172 三、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使用与共享使用目的明确:使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仅用于为其提供实证服务,如证件验真、信息识读,且处理方式严格按照既定服务方案执行,包括加密传输、必要处理等。
174 处理过程接受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全程监督,向其报送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173 处理过程接受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全程监督,向其报送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175 共享限制:我们严格依据服务方案处理并共享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仅向委托我们的应用机构返回其所需信息。 174 共享限制:我们严格依据服务方案处理并共享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仅向委托我们的应用机构返回其所需信息。
176 未经应用机构及监护人事先授权同意,不会向任何其他机构共享。 175 未经应用机构及监护人事先授权同意,不会向任何其他机构共享。
177 四、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存储与保护存储期限:未成年人每次获取的证件信息加密后缓存5分钟用于应用机构查询生成识读凭证,5分钟后永久删除。 176 四、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存储与保护存储期限:未成年人每次获取的证件信息加密后缓存5分钟用于应用机构查询生成识读凭证,5分钟后永久删除。
178 如应用机构明确表示不对未成年人信息进行查询,我们将于识读完成明确该信息为未成年人信息后立即进行永久删除操作。 177 如应用机构明确表示不对未成年人信息进行查询,我们将于识读完成明确该信息为未成年人信息后立即进行永久删除操作。
179 存储地域:原则上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如需向境外传输,严格按法律法规执行并保障信息安全。 178 存储地域:原则上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如需向境外传输,严格按法律法规执行并保障信息安全。
180 安全措施:采用业界成熟安全标准和规范,运用多种安全技术和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培训考核、权限控制,与接触信息的员工签署保密协议。 179 安全措施:采用业界成熟安全标准和规范,运用多种安全技术和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培训考核、权限控制,与接触信息的员工签署保密协议。
181 但无法保证应用机构及其其他业务关联方完全按要求保护信息,建议监护人关注风险。 180 但无法保证应用机构及其其他业务关联方完全按要求保护信息,建议监护人关注风险。
182 五、监护人的权利与行使方式查阅、更正、补充、复制权:监护人可通过应用机构提供的方式,查阅、更正、补充、复制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我们在与应用机构约定中要求其提供便利操作方式。 181 五、监护人的权利与行使方式查阅、更正、补充、复制权:监护人可通过应用机构提供的方式,查阅、更正、补充、复制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我们在与应用机构约定中要求其提供便利操作方式。
183 删除权:监护人可通过应用机构提供的方式删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我们督促应用机构提供相应实现方式。 182 删除权:监护人可通过应用机构提供的方式删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我们督促应用机构提供相应实现方式。
184 撤回同意权:监护人可随时在设备系统中关闭相关设备系统权限,或通过应用机构提供的其他授权设置撤回同意。 183 撤回同意权:监护人可随时在设备系统中关闭相关设备系统权限,或通过应用机构提供的其他授权设置撤回同意。
185 撤回后,我们停止相应服务及信息使用,但不影响此前基于同意开展的处理活动。 184 撤回后,我们停止相应服务及信息使用,但不影响此前基于同意开展的处理活动。
186 获得解释权:监护人有权要求我们就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作出解释说明,可通过电子邮件service@eidlink.com、电话4008 - 185 - 777等方式联系我们。 185 获得解释权:监护人有权要求我们就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作出解释说明,可通过电子邮件service@eidlink.com、电话4008 - 185 - 777等方式联系我们。
187 六、发现问题的处理若我们发现未事先获得可证实的监护人同意而收集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会立即采取措施尽快删除相关信息。 186 六、发现问题的处理若我们发现未事先获得可证实的监护人同意而收集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会立即采取措施尽快删除相关信息。
188 监护人若认为存在此类情况,可通过预留联系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积极配合应用机构删除相关数据。 187 监护人若认为存在此类情况,可通过预留联系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积极配合应用机构删除相关数据。
189 七、规则更新与通知本规则可能变更,重大变更会在金联汇通官方网站主要曝光页面公示,并以可触达方式通知监护人。 188 七、规则更新与通知本规则可能变更,重大变更会在金联汇通官方网站主要曝光页面公示,并以可触达方式通知监护人。
190 若监护人不同意变更,可停止让未成年人使用实证服务; 189 若监护人不同意变更,可停止让未成年人使用实证服务;
191 若继续使用,则视为同意接受修订后的规则约束。 190 若继续使用,则视为同意接受修订后的规则约束。